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3号令)第四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再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国资委3号文)第三条规定:本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北交所进行。北交所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国资委选择确定的本市唯一的实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

《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第五条规定:产权交易实行经纪机构代理交易制度。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分别委托北交所经纪会员代理进行产权交易。

北交所是国资委指定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中财金润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北交所的资深经纪会员

业务范围

(一)产权经纪主要业务范围:向委托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协助委托方起草有关法律文书;设计转让流程及挂牌方案;协调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及律师机构的有关工作;寻找、推荐受让方,并参与相关谈判;参与确定交易方式;协助交易双方成功交易;协助办理权证变更等相关业务
(二)关于资产(不动产)评估主要业务有: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土地政策法律咨询、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意见

服务理念

一切以客户为中心,如果有需要我们可以提供上门服务,我们真诚地承诺:

在合作期限内不办理与委托客户有利益冲突的其他服务事项;

在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和市场行情的基础上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价格;

在合作期限内或在保密义务存续期间保证不泄露委托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对外透漏不适当的信息;

在合作期限内,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证不作出损害委托客户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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